证券代码:603123.SH | 证券简称:翠微股份 | 所属行业:零售业 |
作者:金嘉欣 苏多永 | 发布时间:2016-12-20 | 页数:4 |
附件:翠微股份:旨在减亏提质 推荐评级.pdf |
事项:
公司发布公告,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《关于终止经营翠微百货清河店的议案》,董事会同意公司近期提前终止清河店经营,授权董事长决策终止经营相关的租赁解约、合同签订、资产处置、人员安置、进度安排等具体事项。
平安观点:
提前关闭持续亏损的清河店,旨在减亏提质:翠微股份共有8家门店(其中4家自持物业,4家为租赁),合计建筑面积43.42万方,其中租赁面积24.02万方,自有物业建面19.4万方;此次决议终止的清河店属于公司租赁物业,建筑面积3.16万方,占公司总体7.28%,租赁期为2010年3月16日至2015年3月16日,该店面2015年营业收入2.22亿元,亏损2865万元,公司预计2016年清河店利润总额-2400万元。清河店经营状况不佳,持续经营亏损,公司此次决策提前终止清河店经营,旨在减少经营损失,提高经营质量。